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08-05-02、08-06-02等地块二类居住、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项目(08-05-02、08-08-03地块)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开
2018年12月13日,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梅花庄村08-05-02、08-06-02等地块二类居住、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项目(08-05-02、08-08-03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组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和标准。
验收会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验收组,采用现场验收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查看了批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设施运行情况、植被长势情况等,听取了水土保持各参建单位的专项汇报后,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按照北京市水务局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国家和北京市防治标准,基本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宣读验收鉴定书。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此附件长期公开有效。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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